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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理赔有何作用?人身保险理赔

人身保险理赔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人身保险理赔对被保险人或保单持有人或受益人的索赔受理立案,并人身保险理赔对事故原因和损害程度进行确认且决定是否予以赔付的整个过程。在人身保险的理赔中,保险金的给付大都是全残给付和死亡给付,其人身保险理赔除外责任和争议都较少,一般能尽快履行赔付责任;而在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中由于需要有医疗检验报告和相关专家的判定和裁决,其中间过程较多,所以赔付相对较慢。

人身保险理赔的意义在人身保险运营中,理赔是减灾防损的继续,也是保险经济职能的体现。做好理赔工作,对于加强保险运营与管理,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和经济效益,真正人身保险理赔维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社会的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国保险业的运营方针是积极拓展业务,组织经济赔偿,人身保险理赔预防灾害损失,保障社会再生产,稳定社会生活,积累和运用保险基金,支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理赔使保险由无形的保障转化为现实的经济补偿。无论被保险人生存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都可以使其个人或家庭的生活趋于安定,避免了保险事故发生后家庭的破碎和成员的流离失所,减轻了社会负担。2.使得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享受的保险权益得到实现保险的最基本职能是分散风险,实现经济补偿。正是基于这种职能,使得被保险人通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来转移自己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就是说人身保险理赔通过签订保险合同,以交纳一定的保险费为代价,享有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和利益。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功能的具体体现,是保险人依约履行保险责任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享受保险权益的实现形式。3.使得保险承保的质量得到检验保险公司在保险运营过程中,保险展业是否深入,承保手续是否齐全,保险费率是否合理,保险金额是否恰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轻易不能察觉。一旦出险,发生赔付案件,上述问题就清清楚楚地暴露出来。从这个意义上看,索赔与理赔过程是对承保质量的检验。因此,保险公司应当针对索赔与理赔工作中暴人身保险理赔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处理,以加强承保工作质量,提高保险运营管理水平。4.使得保险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保险经济效益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运营成本的大小,而在保险运营成本中最大的成本项目就是赔付款支出。在通常情况下,一定时期内,保险赔付款支出少,而其他条件不变,则保险经济效益就好。反之,保险经济效益就差,或者无效益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