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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保险代理人制度是什么意思?德国保险代理人制度

在德国推销保险不仅仅要付出辛勤的劳动,还要非常熟悉相关的法律和条例,德国保险代理人否则稍不留意,德国保险代理人便可能触犯法律。德国是全世界保险行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2006年德国保险公司保费总收入约为1616亿欧元,其中寿险收入约783亿欧元,健康险收入约285亿欧元,财产险收入约550亿欧元。据统计数字,德国保费收入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保险业在德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德国有40万名保险代理人,保险销售是保险行业的重中之重,良好的销售业绩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命脉。德国的保险销售渠道多种多样,营销主体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银行、互联网、电话中心、店中店,与其他商品捆绑出售的销售点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代理人员。在各种销售渠道中,保险代理人的销售业绩独占鳌头,是大部分保险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保险代理人在健康险和寿险的营销业绩尤为突出,以2006年为例,健康保险中57%的保费收入源于保险代理人,寿险方面他们的销售额也超过了三分之一。

德国总人口约8000万,2006年的德国各类保险公司总数647家,其中包括寿险公司113家,健康保险公司52家,非寿险公司235家,再保险公司49家。德国保险市场上活跃着超过40万名专、兼职保险代理人,除一小部分是保险公司雇用的销售人员外,绝大部分是独立保险代理人。独立保险代理人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其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可以自主安排,德国保险代理人原则上不受保险公司约束。与保险代理人相比,德国的保险经纪人数量较少,只有不到6000人。究其原因,保险经纪人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知识,还须自身投入一定资本,而且德国保险代理人应当为客户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还有一种多重保险代理人,他们的职责同保险代理人相同,但是可以为多家保险公司同时代理业务。多重保险代理人的人数不多,他们在某些法律上也会被当作保险经纪人看待。除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外,保险公司也有雇员,专门负责保险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