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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指的是什么人?保险受益人解释

我国《保险法》第18条明确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当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受益人如果不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但须以出生时存活为必要条件。

如何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姓名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指定填写,若无指定,空缺不填。对指定受益人,切不可使用模糊语言,如妻子、孩子、丈夫等,而应该写出姓名。若受益人指定为企业,则保险受益人选择“企业代码证书”,填写企业代码证书上的企业代码或营业执照上的号码。在填写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时,要填写受益人的具体称谓 (如父亲、母亲、儿子、女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丈夫、妻子、朋友、雇主、雇员等);若为企业,需填写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或指定理由,如雇主等。受益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指定受益份额和受益顺序。受益顺序: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指定填写;若没有指定受益顺序,此项空缺不填,默认所有受益人为同一受益顺序。受益份额: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指定填写,应填写百分比的整数形式(如35%);指定多个受益顺序时,同一受益顺序下各受益人受益份额之和必须等于100%;同一受益顺序各受益人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投保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同,合同约定的受益人也不同: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身体为他人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其指定的人;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身体为自己的利益而订立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既是被保险人,也是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受益人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当被保险人死亡,如果已确定了受益人,则受益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列入死者的遗产,不得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如果未确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没有其他受益人,或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也没有其他受益人,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受益人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