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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征缴工作总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

社保费缴纳由单位、个人共同完成,缴费比例有所区别。社保费征缴工作总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总结具体为:①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社保费征缴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②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9%,个人2%+3元。③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个人1%。④工伤保险。社保费征缴单位每个月缴纳比例为0.5%,个人无须缴纳。⑤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比例为1%,个人无须缴纳。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原则上,社保费征缴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用人单位按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12%。

社保费征缴的方式方法:①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社保费征缴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③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社保费征缴应自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④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⑤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费征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保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