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保险业务
经营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经营包括影响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保险标的数量;经营保险业务另一个是任一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
一般说来,在影响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的两个因素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主要是由非人们所能控制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所决定的,因此,对于保险人来说,经营保险业务提高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增加保险标的数量。承保的保险你的数量越多,则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水平越好。在实际保险业务中,经营保险业务还有两个因素值得注意:
(1)巨大风险标的。经营保险业务巨大风险标的价值额大大高于一般保险标的,一旦这种标的发生全损,经营保险业务就会对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往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保险人要按自有资本和总准备金之和的一定比例确定对每一独立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的自留额,经营保险业务超过自留额以上部分的保险责任,要运用再保险手段转嫁出去,经营保险业务从而避免巨大风险标的对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冲击,经营保险业务使该种标的保险责任水平降至与一般保险标的大致相同.
(2)集合性巨灾风险.在一般情况下,经营保险业务各个保险标的是独立的;但在某些巨灾场合,这种独立性可能丧失,形成集合性巨灾损失。经营保险业务集合性巨灾风险,经营保险业务对保险业务的财务稳定性威胁最大.因此,保险人要运用超赔损失再保险手段,经营保险业务将超出一定赔款额或超过一定赔付率以上的保险损失转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