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保险理赔管理办法,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办法实务手续的管理,这突出表现在制盖必须严密认真,确保合同质量。为此,保险理赔投保单和保险单须按固定格式填写完整,保险合同主体、客体、内容要明确,订率准确,计算无误,单面整洁,保险理赔印章齐全,履行复核手续.逐项核对;投保单须由业务人员初审.再交业务负责人复审签字同意;保险单签发后,如发生更改事项,必须由投保人提出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后签发批单;建立健全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的编号登记手续,各种单证存根、副本必须及时装订归档;做好业务统计。
理赔管理指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危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履行其经济补偿义务所进行一系列工作的管理。保险理赔包括责任审定、损失核赔,损余处理等管理.
对责任审定的管理要以合同为依据,凡属合同规定的保险贵任就要赔付,不属合同规定的责任则不予赔付。保险理赔审定责任管理必须注意合同的有效性,做到保险利益合法、基本条款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手续完备、订立合同时双方意见一致、被保险人遵守最大诚信原则,遵守保证事项。
在责任审定时,如损害的发生是非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理赔或者明显属于除外贵任;损害的发生是由被保险人故意行为、保险理赔重大过失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被保险人违背诚信原则,企图骗取赔款等,可以拒赔.但拒赔理由要充分,要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