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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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核心业务

    保险核心业务,保险核心系统制度创新是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的核心所在,也是建立上海国际保险中心与世界其他主要保险城市竞争比较优势的核心内容。保险核心在中国保监会与上海市的共同领导与支持下,经过几年努力,目前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可行的制度体系。
    自贸试验区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保险核心与过去的开发区、保税区完全不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设计时,中央就要求围绕贸易投资便利、金融创新和转变政府职能进行制度创新.要求自贸试验区不能成为政策洼地,而是要创建创新高地。保险核心自贸试验区保险政策框架的俗建.也秉持了这一枯神。在自贸试验区成立之前,试点之中以及扩区之后.中国保监会先后出台多项创新政策。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文件中:
    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前后,“一行三会”陆续出台系列金融创新支持政策和措施。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出台30条,中国银监会出台8条,中国证监会出台5条,中国保监会出台8条,保险核心合计共51条.俗称“自贸区金融创新51条”,中国保监会的政策俗称“保8条”.“保8条”既包括机构创新方式.又包括保险业务、保险资金和高管监管等创新内容.具体内容:一是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二是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保险核心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三是支持自贸试验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积极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四是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等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再保险业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开展相关业务.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配套服务。五是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肮运保险经纪人队伍,保险核心发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六是支持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保险核心不断拓展责任保险服务领域;七是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