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使用
保险资金使用,保险公司投资规定一是支持保险资金深度参与上海城市建设。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重大荃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智慧城市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工程。完善政策配套,保险资金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增信、财政支持措施。二是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本市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试点。研究建立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研发适合科技企业需求的创新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科技企业投保各类科技保险,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和产品责任保险试点。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约保证保险9盖面.探索科技企业联合投保模式.优化风险定价和损失分摊机制.保险资金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联动。支持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艺术品、影视、动漫、游戏、演艺以及相关版权、品牌、商标等文化产业保险。推动发展文化企业贷款租约保证保险,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文化企业“走出去”的支持作用。保险资金探索研究制定对文化企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保险资金四是发挥保险对贸易转型升级的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