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的功能
保险机构的功能,保险公司的功能主要功能性保险机构是保险公司为开展专项业务而在内部设立的、单一功能突出的创新型保险机构。功能性保险机构的发展是伴随着保险企业运营模式变革和管理创新浪潮而产生的机构形态,保险机构的功能顺应了保险市场发展要求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的大方向,保险机构的功能是现代保险业发展集约化、内涵式的具体体现。
功能性保险机构功能定位新,辐射力强,是国际保险中心机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功能性保险机构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一是经营型机构:主要包括各保险总公司设立的分公司级别(含)以上的专业性保险业务或管理机构.包括航运保险中IL、电销中心、省分公司级别的事业部或营业部、区域总部等。二是服务型机构:保险机构的功能主要指为保险公司提供各类后台支持、呼叫、审计、研发、资金管理、客户服务等职能的非经营性、服务类机构,包括各类后援中心、信息中心、客服中心、审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培训研发中心等。截至2015年末,上海市共有功能性保险机构55家.其中经营型机构38家,保险机构的功能服务型机构17家。经营型机构中,有航运保险中心”家,电销中心20家,事业部3家,区域总部和省分公司级别的营业部各2家。保险机构的功能服务型机构中,有信息、培训、研发、数据中心各1家,保险机构的功能运营、审计、资产管理中心各2家,后援中心3家,客服中心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