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分类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荃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通常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采用强制手段加以推行,尤其是社会保险的各个项目,社会保障政策实施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障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的项目、费率和社会保险津贴的给付标准等均由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统一规定。
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障是全社会风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多支柱风险保障的理论,社会保障处于最基础的层次,社会保障因而又被称为基本保障即社会保障制度只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经济保障。这意味着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给付水平下,一般以一定时期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基准,既不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变,社会保障更不能满足其全面生活需求。
互济性: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是一种互助共济制度,所以社会保障基金也具有互助共济性。国家通过立法采用强制手段,建立转向消费墓金统筹使用,作为社会成员的基本经济保障。通常情况下,收入较高的成员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较多,社会保障收入较低的社会成员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贡献较少。社会保障在社会保障基金给付时,一般是按需分配,社会保障基金的收与支不是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储存性和增值性:社会保障是一种财务型风险处理机制,国家通过这种机制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对付未来不测之风险,社会保障为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保障,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是一种社会后备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由于规模大,社会保障随时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而贬值的风险,社会保障此外还有国家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上升都在客观上要求社会保障基金不仅要注重其基金安全,社会保障也要沐重基金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