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并购效果进行价值评估
并购中的企业价值评估是公司制定合理支付价格范围的主要依据,评估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并购交易的成败。
①评估企业集团自我价值。确定本企业集团的价值是公司实施并购的基础,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地位十分重要。没有对自身价值的评估,就无法评价不同的并购策略给企业集团带来的价值有多大,也就无法制订适当的并购策略。
②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在集团并购中十分关键,它是制订收购支付价格的主要依据。在选定并购目标,对目标公司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才可进行价值评估。般情况下,目标公司不会接受低于自身价值的价格,公司必须在目标企业价值的基础上,再多支付一部分溢价, 溢价部分的多少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③评估协同效应。对并购后企业集团的未来经营、盈利状况进行合理地预测,有助于有效地评估协同效应,从而更好地评估并购后整个企业集团的价值。获得协同效应,是企业集团实施并购的主要目的。协同效应必须大于零,企业集团才有并购的必要性。协同效应的大小是决定并购成败的关键,许多并购者就是对协同效应过于乐观、没有恰当评价,支付了过高的溢价,甚至超过了并购的实际协同效应,导致并购的失败。
④评估并购后企业的新价值。在对协同效应进行仔细评估的基础上,可以更加合理地预计并购后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以尽量精确地评价并购后企业集团的新价值。并购后企业集团的新价值,减去并购前并购双方的价值之,可得出并购的协同效应的数值,将二者进行分析验证,可以确定协同效应的最终结果。在制订支付价格时,协同效应即为溢价的上限,超出这个范围,只能放弃对目标企业的并购。
⑤分析并购的可行性。假设并购方为A,目标公司为B,并购后的新企业为(A+B),对它们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出的价值分别为V、Vp、VA4B,A并购公司B所需支付的价格为P。公司判断并购是否可行,首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VA+B>V+Vg。并购后新企业的价值应大于并购前并购双方独立经营的价值,即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要大于零。这是并购可行与否的基础条件,否则并购就毫无意义。VA+B与(V,+Vg) 的差距越大,并购对双方越有利,实施交易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二,VA+8 (Va+Vg) >PVg。[VAnB (V,+Vg)]为并购所产生的协同效应,(PVg)是购买价格相对于目标公司价值来说的溢价部分,此条件表明:协同效应应大于支付溢价。般情况下,P Vp>0,购买价格要大于目标公司的价值,否则目标公司不会同意出售,而且,通常公司要支付的溢价可能很高才会和目标公司达成协议。但是,溢价部分不能高于并购所能带来的协同效应,否则并购对公司毫无意义。对于并购者来说,协同效应与支付溢价的差额越大,并购的潜力越大。公司应该充分利用谈判技巧,降低购买价格,争取支付的溢价越少,整个并购交易的价值就越高。判定并购可行后,方可着手实施并购,包括制定价格、谈判签约、筹揩资金、支付等具体操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