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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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公告

    公司收购公告,公司收购公告文书按现行法律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公司收购公告公司收购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之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当再进行报告和公告的主要内容是持股人的名称、住所;所持股票的名称和数量;持股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
    公司收购公告是指上市公司法人直接或单位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5%时,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向该公司、证券交易所的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在所列事实发生之日起45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的公告书。公司收购收购公告主要包括:(1)收购人名称、所在地,所有制性质及收购代理人;(2)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要情况,收购人为非股份有限公司者,其主管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主要机构情况;(3)收购人的蜚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公司持有收购人和被收购人股份的数量;(4)持有收购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最大的I0名股东名单及简要情况;(5)收购价格、支付方式、日程安排(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及说明;(6)收购人和被收购人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7)收购人前三年的资产负债盈亏概况及股权结构;(8)收购人对被收驹人继续经营的计划、资产重整计划;等等。
 
 
---转自张鸣《财务分析入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