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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转让目的

老股转让已是境外主要市场的成熟做法,老股转让目的在境外的主要市场,如在美国、香港等地,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暂行规定》将这一制度引入国内市场,老股转让主要想解决市场的“三高”问题,缓解国内上市公司资金超募问题,增加可流通股份的数量,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当然,老股转让对上市和二级市场的套现或转让,做了一个程序提前实现。老股转让市场上有反对的声音是难免的,笔者认为中国证监会之所以最终决定在中国的市场也实施这一制度,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第一,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缓解单只股票上市时可交易份额偏少的状况。《暂行规定》实施之前,由于现行规则对老股东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售要求,公司上市初期可流通股份主要为新发行的股份。老股转让制度实施后将有利于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比例,同时老股转让也可以协调一二级市场的不平衡状况。第二,推动老股东转让股票可以对投资者报高价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力,老股转让一步促进买卖双方充分博弈,在博弈中形成新股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