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员工持股与管理层持股、管理层激励一并实行?
一般的理论认为,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人力资源的最重要的代表还是管理层,在公司治理中他们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国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大部分都是与管理层持股、管理层激励一起进行的。四通的案例比较有代表性。
四通集团作为大型民营高科技企业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民营高科技企业之一,但一直为产权问题困扰。1984年5月16日,中国科学院7名科技人员向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借款2万元,并挂靠四季青乡创办了“四通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扩展以及公司经营人员包括当初创业人员的变化,四通集团的资产规模已达42亿元、58家公司,公司产权却越来越模糊。产权主体虚置,不仅使公司海外融资困难,更重要的是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造成投资项目效益差、人才流失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四通最终决定引进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的方式,使管理层及员工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
具体做法是,先由公司管理层和内部员工成立职工持股会,然后分别由原四通集团和职工持股会以及外部股权投资人出资成立“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原四通集团和职工持股会分别出资4900万元和5100万元。通过北京四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在香港上市的香港四通以及原四通集团系统集成、信息家电、软件开发等资产,达到以清晰的增量调动模糊的存量的目的。四通改制模式就是在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框架下,引进员工持股方式,同时进行产权重组、业务重组和机制重组,不仅解决了产权混乱的问题,还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