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
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的会计科目设置。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管理办法为核算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的情况,应设置“保费准备金”科目、“提取保费准备金”科目、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利润分配——提取利润准备”科目和“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①“保费准备金”科目和“提取保费准备金”科目核算保险机构按规定当期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中提取的保费准备金;“利润分配——提取利润准备”科目和“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核算保险机构从净利润中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和转回的利润准备金。②期末,保险机构按照各类农业保险当期实现的自留保费(即保险业务收入减去分出保费的净额)和规定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的保费准备金计提比例计算应提取的保费准备金,借记“提取保费准备金”科目,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贷记“保费准备金”科目;保险机构总部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按规定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的利润准备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利润准备”科目,贷记“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
保险机构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规定以大灾准备金用于弥补农业大灾风险损失时,按弥补的金额依次冲减“保费准备金”科目、“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借记“保费准备金”科目、“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