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纪业务主要特点分析
证券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现行证券法规定,证券经纪业务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特点,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按其主要内容划分,证券公司的业务可以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证券经纪业务照客户的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它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理特点兑付证券业务和代理保管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所有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都是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客户是委托人,证券经纪商是受托人。证券经纪商不以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也不承担交易中证券价格涨跌的风险,而是证券经纪业务充当证券买方和卖方的代理人,具有中介性的特点。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证券经纪商必须严格地按照委托人制订的证券各类、数量、价格和有效时间买卖证券,不能擅自改变委托人的意愿,且有义务为客户的交易信息、账号信息等保密。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特点分析更新时间:2022-07-04 09:4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