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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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是什么?关于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1.保险利益的产生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人,保险利益原则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保险利益原则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则产生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关系。2.保险利益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有量的规定,其不仅要考虑被保险人有没有保险利益,还要考虑保险利益的金额。保险利益原则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决定了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其保险利益不应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如果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则超出部分无效。

在人身保险中,因为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从理论上来说,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没有金额上的限制,其保险利益没有量的规定,只是保险利益原则考虑投保人有无保险利益,而不考虑保险利益的金额是多少,即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是无限的。当然,在实践中,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要受投保人的交费能力的限制。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有量的规定性。如债权人经债务人同意以债务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死亡保险,保险利益以债权金额为限。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也就是说,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一旦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丧失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负赔款责任。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只要保险利益原则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此后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已丧失保险利益,也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一旦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