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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如实告知原则有哪些?投保人如实告知原则

订立保险合同时,经保险人询问,投保人应当将有关保险标的的危险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投保人的如实告知,对于保险人判断危险状况和决定是否承保与收取多少保险费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实告知的义务为投保人的法定义务。

投保人对保险人承担如实告知的义务,不论保险合同是否有所约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述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投保人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