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价值的主要作用
保险价值是指订立保险合同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价值的主要作用财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
《保险法》第18条对保险金额作出了明确定义,保险价值所谓保险金额主要作用,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1.保险金额的确定以保险价值为基础,《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2.保险金额对应的是保险理赔时的最高限额主要作用,而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本身的价值。3.保险金额属于保险合同的必备条款,而保险价值并非必备条款,其确定既可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