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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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价值确定方式

根据保险合同是否事先约定保险价值,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确定方式。定值保险中的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赔偿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计算依据。

保险价值约定的方法有两种:1.按投保时的市价确定;2.特殊的保险标的确定方式,其保险价值本身价值难以确定或在不同的市场价值差距很大,保险价值需要保险双方事先约定一个固定的价值作为保险价值。不定值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事先不约定保险价值,只在合同中确定保险金额。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其保险价值。

在实践中,鉴于保险合同的专业性,投保人容易混淆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保险价值误以为保险金额即保险价值,约定保险金额即可理赔无忧,因此产生了许多不必要诉争。作为保险人需注意完善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对相应条款进行明确约定,甚至可以进行加粗提示,保险价值要求被保险人签字予以确认。同时,在保险合同签订时,相关业务人员可以做出口头提示或解读,避免当事人的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