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则是什么?保险原则解释
保险原则是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公认的基本原则,保险原则包括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及损失补偿原则。这些保险原则作为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整个保险业务。保险原则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公平,保险原则维护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保险原则而更好地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该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即必须为合法的利益、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因此,对保险利益的确定十分重要。保险利益的本质内容因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的区分而有所不同。‘
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但在人身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的,合同并不因此无效。财产保险合同中,则保险原则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在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般以下几种情况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1.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具有保险利益;2.法律规定投保人与有亲属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如配偶、子女、父母;3.投保人对承担收养、赡养等法定义务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4.另外我国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原则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而在欧美、日本等国家,投保人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如合同关系、债务关系或其合法经济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