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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纠纷案例事件解析

保险合同纠纷主要是两种类型,一种是保险公司提起的请求支付保险费纠纷,保险纠纷另一种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起的合同纠纷。合保险纠纷同纠纷案例分析关于投保人支付保费事宜,概述保费,是投保人为换取保险人承担危险赔偿责任的对价。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一份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险合同要求合同双方提供“对价”,保险费就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所支付的对价,用以交换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承担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保险纠纷即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诺:当承保风险造成损失时补偿被保险人或将保险收益支付给受益人,保险费就是保险人为履行此项承诺向投保人收取的价金。

主要内容(1)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保险合同也是一种射幸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投保人只要交纳了保费,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义务。但是作为投保人一方而言,保险纠纷享有自由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可以决定自己是否需要参保或者继续参保。同时,投保人可以随时退保,为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意思自治权益。(2)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而无论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事件解析。因此,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费成为保险人的既得债权。在投保人没有按约定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当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被保险人支付。(3)人身保险合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于合同成立后,可以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因此,保险纠纷支付首期保险费一般被认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条件,并且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较长,要求投保人按合同约定持续不断地支付保险费,对投保人来说也会有一定困难。保险纠纷特别是寿险合同具有储蓄性质,投保人身险只是投保人的一种投资选择,也应当允许投保人放弃这种投资方式。所以,《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事件解析,保险纠纷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即保险费支付与否,只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如果保险纠纷投保人不按约定支付保险费,最终结果只能导致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不会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保险法》规定,保险人不能强制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即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