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是什么意思?保险代位权名词解释
依照通说,保险代位权的功能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保险代位权实现财产保险的填补损失的原则。保险代位权具有实现财产损失保险的填补损失原则的基本功能。保险代位权填补损失为财产损失保险的基本原则,无损害即无保险。填补损失原则的本质内容或者核心价值,在于填补被保险人因为保险事故所受到的损失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险代位权具有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的功能。事实上,保险代位权是实现填补损失原则的工具或者方法。保险代位权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保险代位权以便将被保险人可能获得之超额利益合理地输送给保险人,彻底实现财产损失保险填补损失原则。其二,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逃脱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最终应当在经济上有所负担。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仅仅因为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了损失的填补,就可以不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后果承担责任,借助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而获得本不应当获得的利益,这对被保险人而言是不公正的,对于承担填补损失义务的保险人而言也是不公正的;只是因为被保险人采取了分散危险和消化损失的措施,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第三人就可以轻易地不受法律追究而不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势必促使加害人放任其行为从而产生不利于防范甚至会加重危险的社会混乱局面。保险代位权的存在,使得加害人无法逃脱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保险代位权作为实现填补损失原则的工具,可以方便地将被保险人对造成其损失的第三人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行使,这有助于最终确定由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发挥保险代位权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public policy)方面所起的应有作用。
保险代位权的存在,使得加害人无法逃脱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保险代位权作为实现填补损失原则的工具,可以保险代位权方便地将被保险人对造成其损失的第三人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行使,这有助于最终确定由造成被保险人损害的第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发挥保险代位权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public policy)方面所起的应有作用。[插图]所以,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取得保险赔偿,保险代位权的介入都使得从事加害行为的第三人不再有违反公正的获利机会;保险代位权从事加害行为的第三人造成被保险人损害,因有保险代位权的适用,保险人得以对第三人行使保险代位权,第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在相当程度上有助于促使第三人在行为时更加谨慎,并保险代位权自觉采取防范危险的措施,从根本上防止或者减少第三人为加害行为的机会,以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