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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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简介

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统称为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促成保险合同成立,履行、索赔理赔过程中对保险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起着媒介作用。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及公估人与保险人、投保人建立的关系统称为保险中介关系。

从广义上而言,保险代理人包括保险公司展业中的营销人员、与保险公司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具有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狭义上而言,保险代理人仅指后者,即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此处所述的保险代理人仅指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保险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为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营业目的在于代理保险公司营销保险商品、保险代理人代理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或者代理保险公司理赔。因此,我国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必须签订中国保监会要求的保险代理合同,与保险公司形成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保险代理人方能开展保险代理业务。(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属于营利性法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代理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目的在于依照代理合同完成保险代理业务后,从保险公司获取佣金,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设立目的在于营利;同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必须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以公司形式设立,并依法开展营业。即需要获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