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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条款有什么

    保险法条款有什么?关于保险法资讯与内容详解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山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两部分构成,保险法条款基本条款是由《保险法》以列举的方式直接进行规定的,保险法条款它由保险公司制定,是保险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法定条款。特约条款则是《保险法》所列举条款以外的条款,它由保险合同的双方共同拟定。保险法条款两种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根据《保险法》必须约定的条款;后者是保险合同的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保险法条款可约定也可不约定的条款。我们来看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保险法条款基本条款中必须列明的主要有九部分的信息:
    第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在财产保险合同中,除了合同当事人外,保险法条款还可能包括合同关系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保险人,保险法条款他们与保险合同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财产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应详加记载,方便在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各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费的催交、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保险法条款保险金的给付这些事宜,都与当事人或关系人的名称及住所等事项有关。
    第二,保险标的。任何保险都离不开保障的对象。保险法条款财产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保险法条款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标的必须明确记载在保险合同中,保险法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决定保险的种类,并根据它来判断投保人有无保险利益的存在。在事故发生后,也方便核实损失,决定赔偿数额。
    第三.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和事件发生后,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规定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与它相对的概念是除外责任,它主要是保险人用来排除或限制自身未来事故责任范围的条款。保险法条款一般的除外责任包括:战争或者军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保险标的的正常性自然损耗,保险法条款货物本有的瑕疵以及白然特性所致的损失,保险法条款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损失等。